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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竹市政府城市行銷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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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留區域

旅館問題

預留區域
更新日期:
107-03-06
發布單位:
城市行銷處
類  別:
旅館問題
問題 
合法旅館判斷標準:
解答 
領有各縣市政府核發之「旅館業登記證」者及「旅館業專用標識」,並應依規懸掛於門廳。
瀏覽人次:3395 人    更新日期:107-03-06